盧梭所處的寫作環境。在一個教會勢力強大的年代,盧梭並無法直述出自己的思想。必須在拋開「基督教的事實」之後,方能夠展現出盧梭論述的革命性。這類隱蔽在其中的資訊,卻極容易被忽略。觀看這類文本勢必不能直接觀看其語意。而必須揣摩推測其書寫的用意。
盧梭並不是去建構一個理想世界。他是激進的,嘗試顛覆既有對人類的想法。若要尋找人類的真實面貌。這樣的關懷必須拋開基督教,必須拋開神,必須拋開所謂「文明世界」的各種概念。,才能夠真正看見「純粹」的自然狀態。「純粹自然狀態」不是自然狀態。「純粹自然狀態」中,人是孤立、只求生存的。「自然狀態」下人會相互爭奪,致使必須透過契約去建構秩序。
然而所有人都處於社會狀態之內。所以不可能透過「科學的」、「經驗的」或各種基於文明世界的方法去理解純粹自然的世界。社會中的人更本不可能模擬一個不具有任何社會性的情狀。甚至野蠻人也無法成為判斷的依據,因為野蠻人可能只是另一種「人」,只是其生活方式西方人不熟悉。自然中的規約,乃先於任何約定。這些規範不會是出於上帝、不會來自理性,而是來自人的「性質」。自然的規範就是實踐在各種求生存機能之中。這便是真正的自然法。這種宣稱不但會違背「宗教所給定」的現實。(古熱維奇,116)更會觸犯既成的政治規範。
在盧梭所處的時代,王權正是不平等的最大體現。所有人成為了君王的財產。然而「自然狀態」卻讓「不平等」具有正當性。所以必須尋找人類真正的原始狀態,即「純粹自然狀態」能夠推翻這種對說法。事實上所謂「野蠻」的自然狀態,更本不是「自然」的,而是規範體系進入後的結果。透過還原純粹的自然狀態,事實上,也解構了專制王權的正當性。
盧梭哲學性的宣稱,事實上對於既成的政治體制具有相當程度的革命性。也因此Meier認為閱讀盧梭的修辭必須非常小心。其寫作本身便充滿了偽裝,種種乍看之下的不通之處。正式引領你理解真實內容的線索。透過「純粹自然的狀態」的概念,盧梭所建購出的是另一套秩序。一套如同人在自然中求生存所應遵循的秩序。回歸到個人,離開在社會狀態中,人際相互依賴下的制序。也就是真正以「個人」而非以「社會」思考的秩序。「社會契約論」並不是在建構「社會」相反的而是回歸「個人」,讓人得以在眾意志下,解決社會關係帶給人們的枷鎖。(Scott, 1992)既然自然並不可懼,就不必對人強加規範。讓生活回歸人的意志,回歸人的天性。既使無法還原到孤立個人,但可能透過眾意志達成這點。「社會契約」不是在建構社會,而是回歸個人。也就是拿回人本應有的自由。
關鍵字:純粹自然狀態、自然狀態、社會、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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