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當我們對一個人的作品進行解讀,可能我們理解該作者文字意義,站在與作者同樣的立場而有遇見知音的欣喜;但也有可能是誤會一場,作者原來沒有這樣說但其他人卻誤解作者意思;更有「惡劣」者可能刻意曲解作者意思,而為某種目的欲把作者的文字意義扭曲為與解讀者同樣的立場。
2.讀完盧梭《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》一書,以自己的想法抱持盧梭對「自然狀態」的理解,再讀本週三位作者的二手詮釋文本,自己卻產生對《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》一書的「誤解」、「曲解」或「理解」的矛盾。
3.Heinrich Meier的文章討論盧梭的「修辭」,提醒讀者當時盧梭寫作背景的審查制度,因此Meier提醒讀者字義之間的理解上,必須小心盧梭所埋下的「密碼」,因為這是他為躲避當時審查制度的用心良苦。Victor Gourevitch寫〈盧梭純粹的自然狀態〉的文章,討論Heinrich Meier重編《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》,論述不同版本討論盧梭的問題,Gourevitch一開始將文章設定討論「純粹」(pure)的自然狀態,並援引18世紀許多人對盧梭的分析討論,引用「聖經事實」解釋盧梭描寫的自然狀態。John T. Scott二手詮釋盧梭對自然狀態的政治思想的文章,以“theodicy”(自然神學)與《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》的對比來談。
4.同樣談盧梭的《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》,我也讀過中文文本,但冒出心理的問題是關於「宗教」的面向。Meier的文章在198-201頁的討論援引《聖經》的討論,將討論方向帶入Rousseau與《聖經》關係的討論。但課程的進行就我的認知以及Scott的文章標題談的是“theodicy”(自然神學),而Scott文章第707頁討論的是《聖經》前的自然狀態,也就是“prelasarian”,因此是我認知《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》的第一部分,也就是盧梭談野蠻人的狀態。就Heinrich Meier的文章一開始討論盧梭的「修辭」,因此我有理由相信Heinrich Meier過分放大了「宗教」部分,將之過分「曲解」成為《聖經》相關的討論。因為就我讀《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》文本的理解(也可能是誤解),比較像是Scott討論的pure state of nature(Scott, 1992: 708-709),人處於野蠻而未進入文明之前。而且Scott討論“divine”(神性),印象中也未見他提到聖經,更加深我認為Heinrich Meier過分放大《聖經》討論的部分。
5.而Victor Gourevitch在文章(中文譯本第125頁)援引17世紀的普芬道夫的寫作,也帶進了《聖經》的討論。不過Gourevitch隨即回到「人最初是什麼」的討論(中文譯本第127-129頁),就我的理解應當還是強調、聚焦於盧梭對「自然狀態」的討論,而非過多宗教因素的討論,避面產生「誤解」甚至於「曲解」。換言之,盧梭談自然狀態,仍舊是「不清楚」(他本人也許清楚,但兩百多年來世人對他的詮釋與留下的文字理解仍有分歧)。
6.Scott在其文章回到分析《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》文本,討論盧梭的研究方法(method, 1992: 697-698)。他轉引盧梭談人生而自由卻無處不在枷鎖之中(1992: 708),顯示人從原始野蠻進到文明之後所受到的影響,已回不去原始狀態,因此必須想辦法在處處受限的文明狀態之中尋求補救之道。這種受到枷鎖的限制,也與Heinrich Meier的文章論述相似(中文譯本頁206-211),他在這幾頁之中談不平等問題,從法國王室專制不平等,批評此體制並舉出宗教帶來的不平等,就是盧梭所說:「人生而自由卻無處不在枷鎖之中」的意涵。
7.Heinrich Meier討論盧梭的「修辭」,而Scott分析盧梭談自然狀態與其政治思想的關聯,Gourevitch從不同各家學說不同的文本分析盧梭自然狀態,我發現一個基本問題:盧梭在《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》說了什麼?這個問題不但不容易回答,而且各家學者嘗試回答,不但方式不一樣,連回答方向也不一樣,因此盧梭在《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》談自然狀態仍就是值得爭議的。
十分抱歉, 格式我一直對不齊 明明已分段卻又都擠在一起. 我一共有7大段, 以阿拉伯數字分段.
回覆刪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