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盧梭以為,人的思考能力終究還是「為己」的,這種為己不見得有社會性,甚至可以說是出於人天生的動物本能,但人的思考能力,相較於其它野獸有其優越性(例如可以更長久的記憶、產生辨識力,甚至抽象的思維等),因而形成人的自我完善能力。
2.因此這種自我完善能力是一種最原始的功利思考,只要是個人欲望所想要的,人就會去獲得,因此盧梭表示,這種人的自我完善化能力是人一切不幸的根源。但人為何有這樣的能力,盧梭也無法回答,因此只能再度借助宗教,認為是「神告訴他們的」。
3.不同於霍布斯自然狀態中,人與人之間因對稀有的爭奪而產生衝突,認為是外在環境影響了人的行為。盧梭以為,人的自我完善能力產生不幸,並非外在環境所造成的,外在環境並沒有這樣的能力(因為盧梭的自然狀態是富足的),而自我完善能力產生「不幸」,則是因為人與人開始處於社會中有關。
4.至此,盧梭的不平等論述就連結回「社會」這個議題上,問題在於孤獨的人為何要集結共營一個社會呢?對這問題,有學者從語言的誕生來推敲,但究竟是先有語言,還是先有社會,盧梭以為這是「雞生蛋,蛋生雞」的問題,故而放棄了用語言探索人類社會起源的途徑。
5.盧梭以為,人類社會的誕生,應該從自然狀態中去推演,從人的感官能力去理解,盧梭透過非常簡單的實證觀察,認為惻隱之心(簡單來說就是,對於同類遭遇的自然情感)才是人類社會的起源。由於人類有思考了能力,加上惻隱之心,人類的社會才逐步形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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